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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外币注资是否按报表日汇率折算?

人气:28 评论:0 日期:2024/1/26 9:52:42

问题描述



实收资本外币注资是否无需按报表日汇率折算,有没有相关文件?





专家回复

 

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人民出版社)明确,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无论是否有合同约定汇率,均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而是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这样,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相等,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例20—4:国内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20×7年12月12日,与某外商签订投资合同,当日收到外商投入资本2000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7.8元人民币,假定投资合同约定汇率为1美元=8.2元人民币。甲公司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56000

贷:实收资本 156000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明确:即期汇率,通常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政策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第十条 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第十一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三)外币投入资本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源:中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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